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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出臺多項措施救助嚴重受災家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14日   來源:南方日報

    救助對象

    全省農村嚴重受災家庭(包括房屋全倒戶、絕收戶、重大傷亡戶)子女

    救助措施

    對就讀小學、初中的,在實行義務教育、免收學雜費的基礎上,免收2006—2007年學年度書費

    對就讀省內高校和省屬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含技工學校)的,按入讀學校所讀專業現行收費標準,免收2006—2007年學年度學費

    對就讀地級以上市和縣屬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普通高中的,由各市縣參照省的做法,研究制訂有關減免2006—2007年學年度學費的辦法並負責實施

    對就讀省外高校和職業技術學校的,按以上標準享受同等補助

    設立綠色通道,對所有來自嚴重受災家庭的學生(含今年新生和在校老生),先入學後辦手續

    在大專院校以及中小學和中職、技校即將開學之際,對廣東省受洪澇災害嚴重影響的受災家庭子女出現的上學困難問題,廣東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十分關心。8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在當天《南方日報》刊登的《房子倒了不要緊,孩子上大學耽誤不起》文章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下決心妥善解決重災戶子女上學問題和實際困難,絕不能讓一個大學新生因災不能上學。8月9日,張德江書記在陽江、茂名等地檢查時,再次要求各地齊心協力做好救災復産工作,不讓一戶災民流離失所,不讓一個學生因災輟學。省長黃華華要求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採取得力措施,貫徹落實張德江書記的重要批示,確保妥善解決重災戶子女上學問題。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鐘陽勝與副省長宋海一道立即召開會議,研究貫徹措施並對具體工作作出部署。根據會議精神,日前省政府已發出《關於妥善解決廣東省災區嚴重受災家庭子女尤其是今年大學新生上學困難的緊急通知》,主要內容:

    一是明確工作目標,著重解決廣東省農村嚴重受災家庭子女上學問題。嚴重受災家庭主要包括:一是農村房屋全倒戶;二是農村絕收戶(主要指因耕地受到嚴重破壞,短期內無法復耕,農作物無法變現等,導致主要收入來源基本喪失的農村家庭);三是農村重大傷亡戶(主要指因災傷亡1人以上、永久或較長時期喪失勞動力的農村家庭)。

    二是加大財政救助力度,務求解決嚴重受災家庭子女上學困難工作取得實效。對就讀小學、初中的嚴重受災家庭子女,在實行義務教育、免收學雜費的基礎上,免收2006-2007學年度書費,所需補助資金,由社會捐贈款和各地財政補助解決;對就讀省內高校和省屬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含技工學校)的嚴重受災家庭子女,按入讀學校所讀專業現行收費標準,免收2006-2007學年度學費,所需補助資金,全部由省財政負責;對就讀地級以上市和縣屬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普通高中的嚴重受災家庭子女,按照“誰辦學、誰負責”和“絕不讓一個學生因災不能上學”的原則,由各市縣結合當地實際,參照省的做法,研究制訂有關減免2006-2007學年度學費的辦法並負責實施;對就讀省外高校和職業技術學校的嚴重受災家庭子女,按以上標準享受同等補助,補助資金由省財政負責,由有關部門直接發放到家庭。

    三是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各項助學措施落到實處。設立嚴重受災家庭子女入學綠色通道,對所有來自嚴重受災家庭的學生(含今年新生和在校老生,下同),先入學後辦手續;設立專項扶助資金,優先重點解決嚴重受災家庭子女2006-2007學年度入學後的學習、生活困難。學校新增的勤工助學崗位,優先提供給嚴重受災家庭子女,並做好對嚴重受災家庭子女的助學貸款工作;要求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落實好相關工作,各級民政部門要深入災區,摸清情況,認真核定嚴重受災家庭及其上學子女的名單,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核實名單後,由財政部門及時撥付補助資金。

    《通知》還明確要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各學校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自覺性和系統性,確保把黨和政府的深切關懷,及時落實到每個重災戶和困難學生身上。(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