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西安市物價局公佈了2006年中小學教育收費標準。
其中,西安市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範圍以外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校收費為:小學“一費制”雜費100元/生·學期,初中130元/生·學期;對城市義務段中小學校信息技術教育費,不具備條件的學校不得收取,雖有條件但按課程要求小學一、二年級及未開設的年級不得收取;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女在相關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城市學校)就讀的,與當地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享受同等政策;對暫未被地方政府接收的企事業單位所屬中小學校接收非本單位子女就讀可按規定收取借讀費,小學借讀費300元/生·學期,初中500元/生·學期。
西安市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校收費為:小學及初中課本費按招投標中標零售價格據實收取;寄宿生住宿費分別由各設區市物價、財政、教育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按成本核定。
西安市高中學校(含職業高中)收費標準:省級重點學費800元/生·學期,借讀費1000元/生·學期;城市高中學費350元/生·學期,借讀費800元/生·學期;農村高中學費200元/生·學期,借讀費400元/生·學期;擇校費(三年)省級重點15000元,市級重點12000元,普通高中9000元;職業高中學費文科700元/生·學期;理科900元/生·學期;畢業證工本費4.5元/本。西安市物價局還規定:西安中學、西安高級中學、西工大附中、陜師大附中、西鐵一中、長安一中、八十三中、交大附中等8所中學高中擇校費每生3年最高不超過2萬元;企事業學校招收的擇校生除收取規定的學費外,可按規定再收取擇校費;擇校費用在開學入校時一次性收取;民辦高中不執行擇校生收費政策。 企業改制學校收費為:小學學費700元/生·學期,初中1000元/生·學期;省級重點高中學費2000元/生·學期、擇校費15000元/生·三年;市級重點高中1600元/生·學期、擇校費12000元/生·三年;普通高中1500元/生·學期、擇校費9000元/生·三年。
另外,西安市物價局還明確規定,公辦中小學生入學後,因故確實不能在校堅持學習要求退學的,學校應准予退學,並給予退費。在開學後一個月之內要求退學的,學費(雜費)、借讀費按已收費金額的50%退費;在開學兩個月之內要求退費的,按已收費金額的20%退費;超過兩個月的不退費。退費時間以書面申請日期為準。對於民辦中小學校學生退(轉)學的,開學前申請退學並經學校同意的,學校應退還收取的全部學費、住宿費;開學後申請退學按學期收費的,1個月以內核退70%的學費、住宿費;1個月以上2個月以內核退50%;2個月以上3個月以內核退40%;超過3個月的不再退費。(記者王向華 實習生馬利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