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8月15日電(記者 孫彬)江蘇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的《江蘇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收學雜費實施辦法(試行)》規定,從2006年秋季新學期開始,全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收學雜費。
記者從江蘇省委農工辦獲悉:免費對象為在各縣(市、區)及省轄市市區範圍內農村鄉鎮(街道)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學生。在經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民辦學校就讀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亦享受相應待遇。免費項目和標準為各省轄市制定的“一費制”規定中的雜費項目(含信息技術費和冬季取暖費)及其標準。
實行義務教育免收學雜費後,縣(市、區)財政對學校(包括民辦學校)安排免收學雜費補助資金。據測算,全省免費義務教育學生706.5萬人,一年共免費17.2億元,2006年秋季一個學期需8.6億元。全面實施免除學雜費後,可以使每個小學生年均減負約200元,初中生年均減負約300元,這將大大減輕農民的負擔。
辦法規定,實行義務教育免收學雜費後,公辦學校只能按“一費制”規定收取課本費、作業本費兩項代收費項目和寄宿學生住宿費,政府、學校和教職工不得再向學生收取其他應由學校提供的公共性服務費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