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8月16日專電(記者 彭勇)深圳市國土房産局日前公佈了《深圳市房地産行業誠信公示辦法》(徵求意見稿),《辦法》擬用304項誠信評價指標來規範房地産開發、仲介、估價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行為。
深圳市國土房産局有關人士介紹説,“房地産行業誠信評價指標”共分房地産開發企業誠信評價指標、房地産經紀機構誠信評價指標、房地産估價機構誠信評價指標、房地産經紀人誠信評價指標、房地産估價師誠信評價指標五部分共304項。每一部分評價指標中的不良信用行為均分為五個等級,最嚴重的直接列入嚴重失信名單。
房地産開發企業因違反房地産相關法律、法規,一年內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開發的房地産項目存在重大質量問題,造成嚴重後果的,都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此外,房地産仲介發生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對相關當事人進行誤導或欺詐,給當事人造成重大損失等8種行為,房地産經紀人員發生與一方當事人串通,嚴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等7種行為,也將被直接列入嚴重失信名單。
對於納入嚴重失信名單的企業或個人,主管部門將在組織地塊出讓、資質或資格年檢、備案、年度評價時,對其重點監督並加大審查力度,直至取消其土地受讓資格、限制商品房開發項目預售或禁止從事有關業務。
《辦法》實施後,所有誠信信息還將與工商、公安、稅務、建設、規劃、城管、金融等部門實現信息共享,以加強對深圳市房地産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管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