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8月27日專電(記者郭奔勝)房地産開發商隨意縮水房屋面積的做法將受到嚴格限制。南京市日前出臺新規定,面積誤差超過5%以上的,購房者可無條件提出退房。
南京市房管部門一項調查顯示,因面積縮水導致購房糾紛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趨勢,部分房地産商存在用不實面積欺騙消費者的現象。據此,南京市出臺《房地産交易管理辦法》規定,實際交付的面積小于約定面積的1%—5%之間的,預售人應當按實際交付的面積結算,退還多收的價款。實際交付的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5%以上的,預購人有權解除合同,並由預售人承擔賠償責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