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從2006年起到2010年,山東省決定用5年時間實施農村勞動力技能就業計劃。計劃每年對30萬農村勞動力進行職業技能培訓,5年共培訓農村勞動力150萬人。
針對情況不同的三類人員,山東省分別制定三種培訓計劃:針對農村初高中畢業未升學人員、農村退役士兵和其他農村新生勞動力,實施農村勞動力預備制培訓計劃;針對有意願外出務工的農村富餘勞動力,實施勞務輸出培訓計劃;對戶籍仍在農村,但主要從事非農産業、以工資為主要收入來源的人員,實施農民工技能提升計劃。
山東省要求,各地要結合勞動力市場需求,進一步加強與用人單位的溝通和聯絡,大力開展訂單式培訓、定向式培訓和定點式培訓,提高針對性和有效性。培訓時間以3~6個月為主,使參加培訓的農村勞動力至少掌握一項技能,且能夠達到用人單位上崗要求;使農民工根據崗位要求進一步提升技能,在原有技術基礎上再上一個新檔次。原則上,地方財政安排的資金與上級財政補助資金捆綁使用。
各地要通過招標或資質認定等辦法,從當地符合條件的各類培訓機構中,確定一批培訓質量高、就業效果好、社會認可的培訓機構,作為承擔培訓任務的定點機構。被認定的培訓機構將被頒發“山東省農村勞動力技能就業計劃定點基地”銘牌。
山東省將採取隨機抽查方式,了解各班次學員的培訓就業情況,抽查比例原則上不低於總數的5%。對弄虛作假、騙取培訓補貼的培訓單位,將取消定點培訓機構的資格。(記者 孫覆海 實習生 葛紅普 通訊員 趙永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