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人將實行等級認定制度,定期向社會公佈各類經紀人和經紀執業人員的投訴情況,公示經紀執業人員的信用記錄。8月29日,北京市政府轉發《關於促進和規範北京市經紀人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
《意見》首先保障經紀人和經紀執業人員在從事經紀活動中取得佣金、獲取相關信息等合法權益。政府有關部門在行政執法過程中不得干預經紀人的正常經營活動。對有突出貢獻的經紀人將予以表彰和獎勵,提高經紀人的社會地位。同時加強監管,建立健全經紀人和經紀執業人員信用評價系統,實行等級認定制度,完善信用檔案。定期向社會公佈各類經紀人和經紀執業人員的投訴情況,公示經紀執業人員的信用記錄。 (記者 郭愛娣 實習生 彭小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