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襄樊市物價局、財政局、教育局聯合發出通知,從今秋起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面推行“一費制”收費標準,農村小學和初中不允許收取借讀生借讀費,進城務工、經商的農民子女按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區域、學校入學,學校不得收取借讀費。
通知規定,學校為學生提供的飯菜應按實際成本定價,學生食堂的盈利和節余部分要全額退還學生,每學期末物價部門將監督、檢查學校食堂的收支。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補課費、晚自習費、電教費、小班費、試卷費、考試費等費用。不得以民辦或改制的名義舉辦“校中校”、“校中班”並向學生收費。從今秋起,中小學必須免費為在校學生提供開水,不得強制向學生提供課間餐、純凈水、豆奶等各種飲品並強制收取費用。
明年起,襄樊市將取消農村九年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的學雜費,農村受益中小學生共計71.7萬人。(記者 李劍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