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違章交警無法處理一直是亟待解決的“頭痛事”。湖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從9月開始,對外省籍客運車輛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和特大交通事故實行抄告制度,有效地破解了這一難題。
抄報制度的主要內容是由當地交警部門對車屬單位進行處罰或敦促車屬單位對違法車輛實行停班整頓、終止承包合同等處理。抄報的嚴重交通違法事項包括車輛超員20%以上和超速50%以上,發生死亡3人以上且負有事故責任的特大交通事故。抄告信息包括違法車輛、駕駛員、車屬單位、違法時間、違法地點、事故原因、後果、責任等內容。
據介紹,今年5月,交通違法信息已實現全國聯網,車輛在外地違章而未及時接受處罰者,將無法在本地進行駕駛證年審和車輛年檢。(記者 張毛清 通訊員 肖德英 金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