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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就第二套人民幣紙分幣停止流通問題答記者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26日   來源:人民銀行網站

    一、為什麼要停止第二套人民幣紙分幣流通?

    答:第二套人民幣5分、2分、1分紙幣自1955年3月1日開始發行以來,歷時半個多世紀。近年來,隨著分幣使用量的下降,從2003年7月1日開始,中國人民銀行在發行庫對其實行了只收不付。至2006年5月31日,其市場流通量僅為6.3億,佔流通中人民幣的0.02%,大多數處於沉澱狀態並且殘損程度較高。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分幣使用領域不斷縮小,使用數量越來越少,分幣在貨幣流通中的作用逐漸減弱,公眾及有關方面時有關於停止分幣流通的建議。考慮到分幣在銀行、超市、醫院、稅收、電信等部門尚有一定數量的客觀需要,為提高流通中小面額人民幣整潔度,進一步推動和加快小面額貨幣硬幣化進程,報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對第二套人民幣紙分幣實行停止流通,第二套人民幣硬分幣繼續流通。

    二、如何做好第二套人民幣紙分幣停止流通後的兌換工作?

    答:為確保第二套人民幣紙分幣停止流通工作順利進行,中國人民銀行採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要求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高度重視,根據總行的統一部署,統籌安排,週密組織,切實做好第二套人民幣紙分幣停止流通後的兌換工作。

    二是加大人民幣硬分幣的調撥力度,增加人民幣硬分幣的投放數量。在2006年9月30日前,已將用於兌換停止流通的第二套人民幣紙分幣所需人民幣硬分幣調撥到人民銀行各級發行庫,以滿足第二套人民幣紙分幣的兌換需要。

    三是要求凡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在集中兌換期內,營業網點要設立專櫃,辦理第二套人民幣紙分幣兌換工作。

    四是要求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加強監督檢查,及時協調、解決第二套人民幣紙分幣兌換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通過向社會公佈熱線電話,及時解釋、回答有關第二套人民幣紙分幣兌換的問題,加強兌換工作的社會監督,督促金融機構認真做好第二套人民幣紙分幣兌換工作。

    五是加強第二套人民幣紙分幣停止流通的宣傳工作。通過各種新聞媒介或在金融機構營業網點張貼第二套人民幣紙分幣停止流通的公告,廣泛宣傳第二套人民幣紙分幣停止流通與集中兌換的時間,引導第二套人民幣紙分幣持有者主動到金融機構辦理兌換事宜。

    三、集中兌換期結束後,如何做好第二套人民幣紙分幣兌換工作?

    答: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為第二套人民幣紙分幣停止流通集中兌換期。集中兌換期結束後,從2007年4月1日起,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將要求各金融機構指定營業網點繼續辦理第二套人民幣紙分幣兌換業務,並將繼續承辦第二套人民幣紙分幣兌換業務的金融機構名稱向社會公佈,以保證第二套人民幣紙分幣持有者能繼續辦理兌換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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