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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0月1日起無“綠標”車限行內環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27日   來源:上海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9月26日,記者從上海市交警總隊獲悉,為貫徹落實市府《關於對高污染車輛實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從10月1日起將對未張貼“綠色環保專用標識”的機動車,實行限時進入內環線等相關限行區域、路段的管理措施。對未張貼“綠標”機動車在限行時段內進入限行區域、路段的,作為違反禁止標誌的違法行為,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處200元罰款,並記2分。

    具體限行時間和範圍為:每天7時至20時,由寧國路黃浦江邊起向北-寧國路(不含)-黃興路(不含)-中山北二路(不含)-中山北一路(含)-中山北路(含)-中山西路(含)-中山南二路(含)-中山南一路(含)-中山南路(含)-陸家浜路(含)至黃浦江邊所構成的內環線以內的浦西地面道路,由羅山路黃浦江邊起向南-羅山路(不含)-龍陽路(不含)至浦東南路黃浦江邊所構成的內環線以內的浦東地面道路範圍,內環線(含)以內高架道路(內環外圈、內圈周家嘴路——中山北一路段除外),延安路高架道路、滬閔路高架道路和內環線以內的越江橋隧(楊浦大橋除外),內環線外的盧浦大橋、打浦橋隧道,禁止未張貼“綠標”的機動車通行。貨運機動車除需張貼“綠標”外,還需憑“貨運通行證”才能在上述區域、路段通行。

    外省市牌照車輛,按在滬逗留時間分類管理。對在滬逗留7天以內的臨時過境車輛,由環保部門委託市政部門在入境道口發放註明有效期限不超過7天的過境憑證。來滬超過7天以及長期在滬的外省市牌照車輛,車輛使用人應當憑車輛行駛證、車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到市政部門設立的服務窗口申領“綠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