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實行畢業生就業培訓制度。建立畢業生就業培訓基地,政府提供專項經費支持。
二是取消畢業生擇業有效期限制。任何時候找到接收單位身份均與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
三是實行戶籍來去自由政策。
四是對農村家庭、特困家庭和殘疾畢業生就業給予適當照顧。
五是完善畢業生社會保障體系。畢業半年以上仍未就業玉溪籍畢業生可享受與社會失業人員同等的優惠政策;符合低保條件的由民政部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進行臨時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