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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實施“平安計劃”讓社保覆蓋農民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1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杭州10月17日電(記者 胡作華)一項旨在推進農民工社會保障工作的“平安計劃”正在浙江實施,這個省的農民工有望實現與城鎮職工“同工同待遇”。

    浙江省日前發文要求制定並實施農民工“平安計劃”,依法將農民工納入工傷保險範圍,準備用三年左右時間,將所有與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關係的農民工納入工傷保險。農民工發生工傷以後,用人單位必須及時申報,有關部門應抓緊做好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待遇支付工作。

    農民工的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也是“平安計劃”的一部分。浙江省要求,各地要儘快將農民工納入醫療保險,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重點解決大病住院醫療保險,可只建統籌基金,不建個人賬戶。同時將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允許其按照較低的費率參保繳費,退休時享受相應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陳小恩説,為進一步消除城鄉不和諧因素,這個省將逐步實行城鄉平等的就業制度,並重點加強對農民工的公共服務。從今年秋季入學起,在浙江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子女已被免除學雜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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