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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事故鑒定費用不得超過4000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1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烏魯木齊10月18日專電(李敏燕)新疆發改委17日正式公佈了交通事故技術鑒定項目收費標準,其中不僅明確規定了各項技術鑒定的收費標準,還強調今後每起交通事故累計鑒定費用不得超過4000元。

    此次公佈的收費標準共包括車輛技術鑒定、痕跡技術鑒定、理化技術鑒定、法醫、法化鑒定以及交通環境鑒定5項,涉及35個鑒定項目。其中,鑒定費用千元以上的有14個。

    鑒定費用最高的是“車輛失火原因鑒定”以及“交通振動鑒定”費,兩者收費標準均為每輛或每起2000元。

    新疆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交通事故技術鑒定項目收費標準,不僅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和其他管理部門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提供了可靠依據,同時駕駛者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也能明明白白地支付相關費用。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