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杭州市人事局、杭州市財政局、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教育局五部門聯合出臺了《促進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有關補貼問題的通知》。符合條件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隨軍家屬和城鎮退役士兵如果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被用人單位吸納的,可以享受一次性1000元的社會保險費補貼。
對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給予補貼,這在杭州市還是第一次。
三類人員就業可享受補貼
《通知》規定,失業登記6個月以上的持有《杭州市困難家庭救助證》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持有市雙擁辦頒發的《市區隨軍家屬就業優待證》的人員和持有區民政部門頒發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的這三類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被用人單位吸納的,可享受補貼。
上述三類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正常經營依法納稅,按規定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並在營業證照的相應有效期內繳納社會保險費達到1年及以上,可以享受一次性1000元的社會保險費補貼。
申請享受一次性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社會保險費補貼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憑《杭州市困難家庭救助證》、畢業證書和《失業證》,隨軍家屬憑《市區隨軍家屬就業優待證》和《失業證》,城鎮退役士兵憑《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和《失業證》,申報程序和其他所需資料參照持《杭州市就業援助證》人員的相應政策規定執行。
上述人員中的持《杭州市就業援助證》人員不得重復享受這一政策。
用人單位吸納三類人員可享受補貼
另一方面,用人單位如果吸納上述三類人員就業,並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辦理錄用備案手續、參加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含1年)的,可以享受一次性用工補助和社會保險費補貼兩項合計1000元。
申請享受一次性用工補助和社會保險費補貼的用人單位,所需證件可參照申請享受一次性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社會保險費補貼的相關規定執行,申報程序和其他所需資料參照持《杭州市就業援助證》人員的相應政策規定執行。
但用人單位吸納持《杭州市就業援助證》人員,不得重復享受這一優惠政策。
杭州每年有10萬城鎮新增勞動力
據了解,“十一五”期間,杭州市每年的城鎮新增勞動力預計達10萬人左右。城鎮新增勞動力加上城市化進程中農村轉移就業勞動力、外來勞動力和就業轉失業的人員,杭州市每年的勞動力供給數在50萬—55萬人之間。
而從新增就業崗位來看,未來五年杭州市每年新增就業崗位可以達到15萬個左右,加上其他渠道增加的就業崗位,未來五年預計每年新增就業總數在27萬人左右。新增就業總數僅佔勞動力供給總數的54%左右,勞動力市場總體上的供大於求的局面依然存在。
有關專家表示,此次,《通知》的出臺將進一步拓寬城鎮新增勞動力的就業渠道,促進新增勞動力實現充分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