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工商局公佈了對目前深圳房地産廣告的調查結果:從目前媒體發佈的房地産廣告來看,有一成以上廣告涉嫌存在不同程度的違法內容。
該調查結果是深圳市工商局對9月份深圳房地産類廣告的監測結果,包括報紙、電視、廣播、網絡媒體房地産廣告1637條次,其中涉嫌違法的廣告有243條次,違法率14.84%。
從內容上,9月份房地産違法廣告集中在住宅類樓盤銷售廣告和商鋪招商廣告中,二手樓仲介廣告中沒有出現違法廣告。違法表現主要為:未載明預售許可證號;大眾傳播媒介以新聞報道形式發佈廣告;使用建築設計效果圖未在廣告中註明;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承諾等。
此前,深圳市國土資源房産局、工商局和物價局決定,從10月15日起聯合在深圳全範圍內開展為期一年的房地産交易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其中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地産項目,發佈商品房預售廣告的;廣告中有關房地産項目名稱、面積、價格、用途、位置、周邊環境、配套措施等內容虛假的;含有承諾售後包租、返本銷售等升值或者斥資回報的承諾內容等三類房地産廣告是此次整治行動的重要內容。(記者 高鑄成 通訊員 李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