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11月1日電(記者 高路)上海市政府1日正式公佈《上海市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辦法》,以加強當地社保基金監管。解讀這項新規定,不難注意到其中凸顯出的三個關鍵詞。
關鍵詞:一切養命錢
(條文)“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辦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小城鎮基本社會保險基金、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基金等社會保險基金。”
(解讀)新規定的適用範圍,除養老、失業、醫療、生育、工傷等五項基本社會保險基金之外,還結合上海實際,將小城鎮保險基金、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基金納入其中,農村養老保險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也參照執行。由此,新規定的效力將包括當地百姓的所有各項“養命錢”。這意味著,上海正在推進的社保基金制度建設,將不會疏漏對任何一類“養命錢”的看護。截至今年8月底,上海各類社會保險的參保人數已突破1200萬人。
關鍵詞:收支兩條線
(條文)“基金納入單獨的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地區、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擠佔、挪用,也不得用於平衡財政預算。”
(解讀)根據這一規定,社保基金將在國有或國家控股銀行開設收入戶、財政專戶、支出戶,按險種分賬核算。以往,社保基金運作的一個制度缺陷,是社保基金賬戶只設有收入戶,而沒有支出戶及財政專戶,收入、提取、支付全由地方社保部門説了算。而從一戶管理轉為三戶分開管理,各項資金的流向就能一目了然,可有效破除體制外的“暗箱操作”行為。
關鍵詞:第三方監管
(條文)“經辦機構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會公告基金收支和結余情況,並接受社會對基金管理的監督。”“市社會保障、財政和審計部門等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收入戶、支出戶和財政專戶內的基金收支和結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並向市政府和市社會保障基金監督委員會報告。”
(解讀)當前我國基金監管,一個重要的問題在於管理者與監督者合一,地方社保部門既當“運動員”即基金營運,又當“裁判員”即行政監督。情況表明,制度建設的一個破題關鍵,是從管理行為透明化入手,在短時間內建立公開、透明的基金運作模式。據悉,上海在出臺“社保基金新規”之後,將建立一個吸納上海市人大、市政協及社會知名人士參加的開放式的社會保障基金監督委員會,以推動社保基金的依法管理、嚴格監督和透明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