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10月31日正式施行《石家莊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以正確、有效、快速處理突發性大面積停電事件,最大程度減少大面積停電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經濟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安定。
預案按照電網停電範圍和事故嚴重程度,分為Ⅰ級,Ⅱ級兩個狀態等級停電事件。Ⅰ級停電事件為:因電力生産發生重特大事故造成石家莊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30%以上;因嚴重自然災害等引起電力設施大範圍破壞造成減供負荷40%以上;因發電燃料供應短缺引起電力供應嚴重危機造成電網60%以上容量機組非計劃停機;因重要發電廠、變電站、輸變電設備遭受毀滅性破壞或打擊,減供負荷達到20%以上的。Ⅱ級停電事件為:因電力生産發生重特大事故造成減供負荷10%以上30%以下;因嚴重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減供負荷20%以上40%以下;因發電燃料供應短缺造成40%以上60%以下容量機組非計劃停機;因重要發電廠、變電站等受毀滅性打擊造成減供負荷10%以上20%以下的事件。
發生Ⅰ級停電事件時,石家莊市供電公司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將停電範圍、負荷、發展趨勢等有關情況上報,在河北省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對Ⅱ級停電事件,市供電公司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在掌握全面情況的基礎上,應通報相關部門,必要時向社會通告有關情況。
發生Ⅱ級停電事件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要迅速指揮調動發電設備、事故搶險隊伍和儲備物資,並組織成員單位儘快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險,排除險情,修復設備。(記者 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