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1月3日專電(記者 岳德亮)取消臨時營業執照工本費、取消革命烈士紀念館門票費、取消婚前健康體檢費……浙江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決定從11月15日起取消67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規範收費行為。
此次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涉及查獲和清繳的自行車保管費、私房租賃治安管理費、計算機安全員考試收費、臨時營業執照工本費、全國商標代理人資格考試報名考務費、城市住宅小區配套費、中小學信息技術等級考試費、教師資格證書工本費等26個系統的67項收費。
浙江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日前發佈的《關於取消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指出,取消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各執收部門和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及時到各級財政、價格主管部門辦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購領證的繳交手續、收費票據核銷事項和收費許可證中的行政事業收費項目登出手續等有關工作。禁止將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或其他形式變相繼續收取。對違反規定的,將依法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