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1月9日專電(記者 馮麗)江西省民政部門日前作出決定,江西新絲路藝術學院、江西景德鎮陶瓷文化專修學院等19個民辦非企業單位,多年來因無故未參加年度檢查等原因,被撤銷法人登記。今後這些單位不得以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名義從事任何形式的活動,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同時被撤銷的還有35個社會團體。
據了解,江西省民政廳日前下發了《關於撤銷江西景德鎮陶瓷文化專修學院等19個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的決定》和《關於撤銷江西省機械工業工藝管理協會等35個社會團體法人登記的決定》,並在江西省民政網上公佈了以上54個單位或團體的名單。被撤銷的這些單位或團體無故多年不參加年度檢查,有的甚至長期不開展活動,嚴重違反了有關規定。
在被撤銷的19個民辦非企業單位中,大部分是以“專修學院”或“職業技能培訓中心”命名的。根據規定,這些單位要在30日內完成對剩餘資産的處置,到相關部門辦理登出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