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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調整市區管道天然氣價格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13日   來源:河北日報

    從廊坊市物價局獲悉,由於上遊天然氣漲價,經廊坊市政府同意,報省物價局批准,廊坊市從11月5日起,調整市區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居民用氣每立方米由1.50元上調為1.80元。

    據了解,廊坊市物價局此次公佈的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標準為:從11月5日起,居民生活用氣每標準立方米由1.50元調到1.80元;非居民用氣每標準立方米由1.70元調到2.10元。開發區天然氣價格與市區執行同價。

    天然氣價格調整後,在民政部門登記在冊的特困戶供氣價格不作調整。此外,對於燃氣灶具、熱水器、採暖爐等燃氣具經營問題,市物價局也做出規定,放開燃氣具經營,實行市場競爭。這意味著從現在開始,市民在交完2800元燃氣開口費後,可自由挑選市場銷售的各種燃氣具。

    氣價上漲會給居民生活帶來多大影響?對此,廊坊市物價局有關負責人分析道,若按三口之家月用氣量15立方米計算,氣價調整後,居民每戶每月將增加4.5元的支出,平均每人增加支出1.5元,基本不會造成太大負擔。(記者 解麗達 通訊員 李冠東、王國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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