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安徽省政府法制辦對省政府所屬部門、直屬機構行政執法依據進行全面梳理,目前這項工作已全部結束。
安徽省政府對42個法定行政執法機關、30個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和6個受委託組織的行政執法依據進行逐一審核,共梳理出行政執法行為4553項,包括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確認、行政給付、行政裁決和其他具體行政行為等。為便於公眾查詢、了解行政執法依據具體情況,經省政府同意,省政府法制辦已將全部梳理結果在省政府網站和省政府法制辦登載。
安徽省政府要求,各部門、各機構繼續做好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相關工作。要根據執法機構和執法崗位配置,將法定職權分解到具體執法機構和執法崗位;按照有權必有責要求,在分解執法職權基礎上,確定不同部門及機構、崗位執法人員具體執法責任;根據行政執法部門和行政執法人員違反法定義務的不同情形,依法確定應當承擔責任的種類和內容。分解法定職權和確定執法責任工作結束後,各部門和機構要通過媒體和本部門網站向社會公佈,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並報省政府法制辦備案。各部門和機構要建立經常性的執法依據梳理與公佈制度,每年應根據法律法規變動情況對執法依據進行一次相應調整,並在網上作動態發佈。要建立健全評議考核機制,加強對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評議考核,嚴格兌現獎懲。(記者 金勇 通訊員 沙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