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工作11月17日啟動。施行後,當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房屋倒塌,每戶農戶最高可獲得18000元的保險金額。
浙江省地處東南沿海,每年因颱風、洪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造成大量房屋倒塌,據統計,1997年到2005年,浙江全省農村共倒塌房屋40多間,直接經濟損失32億元,給人民群眾正常生活造成了嚴重影響,也給各級政府救災工作帶來較大壓力。因此,浙江省積極探索多形式經營、多渠道支持的農業保險體系。
浙江省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按照“農戶自願參保、政府補助推動、保險公司市場運作”的辦法,覆蓋全省範圍內具有浙江農業戶籍的所有農戶,保險責任包括了幾乎所有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房屋倒塌損失。
按照風險系數,全省被劃分為一類和二類風險區域,參加保險的農戶每年交3到5元的保險費,再由市、縣和省級財政補助。每戶農戶最高可獲得18000元保險金額,每間最高可獲得3600元保險金額。2007年1月,浙江的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將基本完成農戶參保工作,2007年到2009年為3年試行期,將不斷完善各級財政補助及相關措施。(記者 陳瑜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