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11月17日專電(記者毛海峰、梁娟)西安市房管局介紹,《西安市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分配貨幣化實施細則》最近頒布實施。細則對補貼的對象、標準和補貼方式均做出了詳細規定。
細則規定,補貼的範圍是西安市6個城區行政區域內的黨政機關和財政撥付經費單位中的無住房和住房面積未達標的職工。對2000年1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職工(老職工),屬離退休的,實行現金髮放住房基準補貼和工齡補貼;屬在職的,實行購買住房時一次性發放住房補貼。2000年1月1日及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新職工),實行逐月發放住房補貼,即按照職工月工資的12%補貼。
目前西安市政府已經形成了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基本思路:首先建立政策性住房供應體系,保證取消住房實物分配後,無房和未達標的中低收入家庭拿到住房補貼後能買到與其家庭收入水平相應的住房,保證住房補貼能及時轉化為住房消費,促進經濟增長。在實施貨幣化之前,首先開展全市住房普查,建立職工住房檔案,保證住房補貼只發給無房和未達標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