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林業發展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新形勢的需要,進一步增強山西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職能,提升林業整體地位,經山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山西省將山西省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更名為“山西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局”。
更名後,防治檢疫局的主要職能為:宣傳貫徹國家、省關於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方面的法律、法規,負責執行國務院《植物檢疫條例》和《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賦予的行政執法和管理任務;負責林業有害生物的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林業有害生物的調查,發佈主要林業有害生物預報,指導全省林業有害生物預測預報網絡建設;負責全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的具體組織工作,編制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規劃和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指導、協調重大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的除治工作;負責全省林業植物檢疫管理工作,草擬全省林業植物檢疫實施辦法及其有關規定、制度,提出補充檢疫性林業有害生物名單;負責全省外來林業有害生物的防範和從國外林業引種的檢疫審批工作,組織檢疫性、危險性林業有害生物調查,劃定疫區,制定封鎖、撲滅檢疫對象的措施;組織開展全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科學研究、技術指導、推廣和應用工作。山西省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的更名和職責的明確,將有利於工作職能的發揮和行業管理,對提高山西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水平有著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