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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1月起提高城市低保補助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海口11月22日專電(記者卜雲彤)從11月起,海南省城市低保對象補助水平將全面提高。根據該省民政廳的部署,各市縣城市低保對象補助水平均提高10元以上,使全省城市低保對象人均補助水平從56元提高到不低於68元,11月底前兌現。

    根據不同類別的城市低保對象人員的具體情況,海南省對城市低保對象實施分類保障,分類管理。全省16.64萬城市低保對象中,一類“三無人員”(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法定贍養人無贍養能力)1.53萬人;二類“老、弱、病、殘、單親人員”5.8萬人;三類“下崗、失業、低收入人員等”9.29萬人。通過分類管理,對不同類別的低保對象給予不同的補差額,各市縣一般對一類“三無人員”的補助水平要比“二類”和“三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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