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北京市開始徵收2007年公路養路費,車主可到全市養路費徵稽部門及農業銀行北京分行400余個營業網點繳費。
今年養路費徵收標準和期限沒有變化。每月的養路費依舊按上限繳納,即每月1日至次月5日繳納次月養路費。據了解,正常繳費車輛及欠費不超過三個月的車輛可到農業銀行營業網點續繳養路費。但自12月1日起有車單位和個人在農業銀行繳納今年12月份養路費時,還需要同時繳納明年部分月份養路費。摩托車車主應于1月底前繳納當年度養路費,逾期繳納的,將不再享受免費兩個月的優惠,並從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金。
為方便車主,12月25日至明年1月15日,各養路費徵稽所延長收費時間,從原來的早8時30分到下午5時,延長至晚上8時,雙休日不休息。養路費徵稽部門表示,高峰時段將增開窗口、增派人手。希望廣大車主盡可能在12月20日以前繳費,避免月底月初“扎堆兒”。
從11月30日起,養路費徵稽部門在全市設立了20余個稽查站點。(記者 賈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