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江蘇省林業局出臺《新農村造林綠化建設標準》,提出到2010年,全省年均植樹150萬畝,每年成片造林90萬畝。全省村民每戶保持栽有10棵以上樹木。
據了解,該標準首次提出了造林綠化的各項指標。丘陵山區宜林荒山造林綠化率要達95%以上,徐州、淮安、連雲港、鹽城、宿遷蘇北5市林網控制率要超過98%,蘇中要超過95%,蘇南要超過90%。到2010年,除縣鄉道綠化達90%外,其餘道路綠化率必須達100%。湖泊、長江、淮河、京杭運河河道堤岸宜林地造林綠化率要達100%。村莊綠化率上,蘇北、蘇中、蘇南分別要達到50%、30%、30%。
該規劃要求,各地在制定農村地區的建設規劃時,逐步要把生態脆弱區、污染嚴重區、低窪高崗區、四旁三荒閒置區調整為生態建設用地,用於造林綠化。(馬健 周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