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為提高政府行政審批效率,瀋陽市出臺了措施,有針對性地解決目前在政府工作效率上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提高政府的行政審批效率和服務水平,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
瀋陽市在提高政府行政審批效率意見中規定:將遼寧省政府賦予新民市“經濟管理權限改革試點縣(市)”的55項市級審批權限下放各區、縣和開發區;將“投資5000萬美元以下的外資項目審批權”等27項市級審批權限下放各區、縣(市)和開發區;取消“市場設立、變更、登出登記”等7項市級審批項目,將“房地産開發企業資質初審”等38項審批項目改為備案項目;取消“外資企業資信證明”等722項審批前置要件,凡涉及多個部門的審批項目,一個事項只能由一個部門審核,不允許重復審核;除土地出讓金、配套費等48個收費項目之外,其他收費項目不得作為審批事項的受理條件。審批事項涉及的收費一律由審批服務大廳指定的代理銀行辦理。
瀋陽市還規定,新設市審批服務大廳,負責集中辦理市級審批事項。原市、區合署的7個審批服務大廳改為區審批大廳,負責辦理區級審批事項以及市裏下放給區、縣(市)市級審批事項。各區、縣(市)、開發區的審批項目須全部進入本級審批服務大廳集中辦理。負責辦理廳外市級審批項目的部門,在內部審批流程上實行“一個窗口受理、一個處室審核、一個領導審批、一個公章辦結”。此外,將“施工許可證”等72項審批項目列為即辦件,即收即辦,當場辦結。對其他審批項目,採取承諾審批的方式,列為承諾件。“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等特殊審批項目,承諾辦理時限定位10個工作日;其他承諾件的辦理時限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凡涉及多個部門審批的重大項目,審批服務大廳要組織相關部門聯合審批,並在規定時間內辦結。同時,試行“案例援引”審批方式,凡同類項目的相關審批事項,其他地區有審核通過案例的,原則上比照辦理。(記者 張艾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