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管部門嚴查高速公路違法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12月4日起嚴格執行“分車道限速”規定:各高速路上的“最高限速”只適用於最內側車道,司機們如果在其他車道不按本車道限速行車,同樣將視同超速受到處罰。
12月4日上午,房山、石景山等交通支隊分別上路查處各種交通違法行為。房山交通支隊副支隊長蔣金山表示,交管部門將嚴格執行高速路“分車道限速”的規定,以前司機習慣認定的“高速路上能開到120”已不完全適用。比如京石高速最高限速是120公里/小時,但這僅限于最內側車道,而中間和最外側車道的限速都是100公里/小時,所以如果這兩條車道上的車輛時速達到120公里的話,將視為超速。與此同時,載重大貨車因達不到最內側車道最低限速的要求,如進入最內側車道行駛導致影響道路通行能力,也將被處罰。“每條車道的限速都有明確標誌,司機們行駛中應該多加留意。”蔣副支隊長説。
除超速外,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法停車、疲勞駕駛和超載都是重點整治內容。此前不少司機們習慣於在通過出京主要收費站後,將車停在路邊等人,這種行為也將被嚴格制止,凡停車者均將視為“違法停車”而被處罰。(記者 錢衛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