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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全面推進為農服務全程代理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06日   來源:中國廣播網

    近日,安徽省出臺《關於全面推進農村為農服務全程代理制的意見》,在全省範圍內全面推進為農服務全程代理制。

    農村為民服務全程代理制,是在不斷增加新的機構、編制和人員前提下,在鄉鎮設立為民服務中心或者代理室,在有條件的村設立代辦點,對農民需要辦理的事項實行“一個中心”對外、“一個窗口”受理、“一條龍”服務,對財政補貼農民資金“一卡通”發放,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一站式”辦結,行政事業性收費“一票制”收繳。

    意見要求,各地要從當地農村群眾實際需要出發,從農村基層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務職能出發,實事求是地確定為民服務範圍,明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服務方式。具體服務項目和範圍,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以下基本要求自行確定:在農村基層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群眾需要辦理的事項,如戶籍登記、證件辦理、組織關係轉接等;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向群眾提供的基本服務,如社會救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五保戶供養、涉農補貼發放等;為改善發展環境,提高招商引資水平,需要為當地和外來投資者提供的服務;諮詢、協調等其他事務,如接待群眾來訪,社會糾紛調解,也可列入服務範圍。對經營性服務要按照市場規則,由經營服務提供者直接為農民服務,不列入該服務範圍。(記者 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