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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將採取措施規範養犬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07日   來源:新華日報

    城市“犬患”正越來越成為一個社會問題。12月6日,南京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就怎樣養犬作出規範。同時,該市警方將聯合農林、市容、工商、衛生、園林、房産及市政公用等部門在全市限制養犬地區開展犬類管理專項行動。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南京市養犬總量已接近10萬條,其中城區近3萬條。今年1至8月份,全市因被犬咬傷、抓傷而到衛生部門注射狂犬病疫苗的達25000余人,平均每天100多人。“犬患”問題日益突出,群眾反映十分強烈。

    為此,南京市政府規定,玄武、白下、秦淮、建鄴、鼓樓、下關六個區,以及棲霞、雨花臺、浦口(原浦口區)、六合區(原大廠區)、江寧區建制鎮範圍內為限制養犬地區。限養地區個人可以飼養觀賞犬,但禁止飼養狼狗、藏獒、洛威拿等烈性犬。在非限養地區飼養的烈性犬、大型犬一律實行拴養或圈養;外地人員不得攜大型犬、烈性犬進入限制養犬地區。

    攜犬出行也得循規蹈矩。攜犬出戶時,應當束犬鏈,由成年人牽領,並主動避讓行人和車輛;應當攜帶清污工具,及時清除犬只排泄物;不得攜犬進入機關、醫院、學校、體育場館、博物館、圖書館、影劇院以及設有犬類禁入標誌的公園等公共場所;不得攜犬進入地鐵站和乘坐大型公共交通工具,攜犬乘坐出租汽車時,須徵得司機同意;養犬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凡流浪犬或無人牽領的犬只,一律視為無主犬只予以收容。

    針對“犬患”問題,南京警方將從現在起至2007年1月底再次組織開展犬類管理專項行動。據悉,此次行動要達到三個100%,即登門宣傳文明養犬達到100%,捕捉、收容流浪犬達到100%,犬只注射狂犬疫苗達到100%。

    警方表示,此次治理的一大重點為烈性犬(主要為狼犬、藏獒、洛威拿等)。警方提醒市民:從現在起至2007年1月10日為宣傳教育階段,原則上不捕捉,飼養上述犬只的市民應主動將犬送出限養地區,2007年1月11日起將予以統一收容捕捉。(記者 周剛 通訊員 寧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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