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中的路燈桿原本是一根根冰冷的柱子,而警方讓其“兼職”報警坐標,便賦予其庇護安全、拯救生命的意義。為便於群眾在撥打110、119、122報警時能夠準確確定所處位置,江蘇省有統一路燈管理部門的城市市區或縣城城區的公安機關,從現在起使用路燈桿作為定位標誌輔助報警。
為有效解決因報警人“説不清”地點而影響公安機關及時、高效處置救助的情況,江蘇省公安廳決定,利用城區道路、街巷的路燈桿便於識別的特點,將其作為定位標誌,輔助人民群眾報警,當遇險群眾報警説不清自己準確位置時,110報警服務台即可通過群眾提供的路燈桿編號,立即確定報警人的位置,及時指令民警出動處置,避免“派錯人、跑錯路”,既方便了群眾報警求助,又提高了快速反應能力,為及時抓獲現行違法犯罪分子、救助危難群眾贏得了時間。
江蘇省公安廳為迅速推進使用路燈桿輔助報警工作,制定了專門規範。一是以市、縣為單位,會商路燈管理部門共同研究制定本地編號規則,確保每根路燈桿編號的惟一性。二是會同路燈管理部門對路燈桿統一編號,在路燈桿上噴塗或懸挂相應標識。三是及時採集路燈桿編號號碼及其對應的道路、街巷和所屬派出所等相關數據信息,在110接處警系統中建立專門數據庫進行管理。四是與路燈管理部門加強合作,及時維護更新相關數據,確保系統數據準確。(沈宮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