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河南省公安交警總隊發佈消息:即日起,凡異地申請辦理駕駛證者,必須要取得省公安交警總隊核發的“准考證”,承辦地方可進行辦理。
據河南省公安交警總隊有關人士透露,今年以來,河南省受理外省、市機動車駕駛人考試辦理駕駛證數量急劇增多,大量的異地辦證,使駕駛員源頭化管理失去了作用,給交通安全帶來較大的隱患。更為嚴重的是,大量異地辦證存在違規、不按法定程序操作的情況。
為嚴格異地辦理駕駛證,堵塞交通管理中的漏洞,省公安交警總隊決定,從即日起,對全省異地辦理駕駛證實行“准考證”制度,具體內容就是:凡異地駕駛人在河南省或某市申請辦理準駕車型為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駕駛證的,要由省轄市、縣(市)車管所按規定填寫“河南省異地駕駛人考試辦證審批表”,報經省公安交警總隊審批核發“准考證”,“准考證”存入異地駕駛人檔案。
這項制度還包括,異地駕駛人領取“准考證”的,應在指定的培訓點進行培訓,培訓實行打卡(IC)計時,培訓時間不得少於6個小時。
河南省交警總隊人士説,異地申領者領取“准考證”的手續並不繁雜:只需提供身份證明、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合格證明、派出所出具的暫住證明、兩張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即可。(記者 闕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