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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勞動保障廳就最低工資標準等問題政策問答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13日   來源:吉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一個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圍繞這項工作,勞動保障部門有哪些新舉措?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比較廣泛的內容,建立農民社會保障制度,鼓勵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增加收入、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等,都是題中應有之義。從加強吉林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出發,省勞動保障廳近日出臺了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十六條指導意見。力度比較大的有這樣幾個方面:

    一是在農村開展培訓,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開設農民求職登記服務窗口,為進城求職的農民工免費提供就業信息、政策諮詢、就業指導、職業介紹等服務。建立職業技能實習訓練場所,落實“百萬農村青年技能培訓工程”和“智力扶貧”工程,資助貧困家庭子女進入技工學校學習,提高職業技能和就業競爭力,力求使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走得出、穩得住”。對此,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在就業資金的使用上,將予以重點考慮和安排。

    二是明確政策,促進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三是重點監控招用農民工比較集中的用人單位的工資發放情況,對發生過嚴重拖欠工資的建築施工等用人單位,強制其在開戶銀行按工程合同價款的4—5%預存工資保證金,並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的處罰力度。

    四是暢通農民工投訴舉報渠道,建立處理農民工勞動爭議案件的“綠色通道”,對農民工申訴的勞動爭議案件優先受理,簡化程序。

    五是在農村探索建立以基本養老保障、醫療保障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這種制度有別於城鎮職工的“五險”格局,具體工作將本著屬地負責、分類施保、待遇水平適度、費用合理負擔、工作循序漸進的原則來進行。近期正在城鎮化進程較快的部分地方建立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吉林省在今年四月發佈了新的最低工資標準,這個新標準同以前相比有哪些變化?

    經省政府批准,吉林省從今年5月份開始實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這一標準比原標準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長春、吉林市區由360元/月上調為51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3元/小時調到4.2元/小時;四平、遼源、通化、白山、松原、白城和延吉、琿春由330元/月上調為46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2.8元/小時調到3.8元/小時;其他縣(市)由300元/月上調為41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2.5元/小時調到3.4元/小時。這種調整,對於促進城鄉居民收入的提高,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以及促進企業改進和加強勞動用工質量和勞動效率,都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吉林省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又有哪些新突破?

    吉林省現行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與國家政策相比有了較大突破,一是擴大了小額擔保貸款對象。貸款對象擴大到全部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大中專技工學校畢業生、境外就業人員、經過創業培訓結業的城鎮勞動者、進入城市的農村勞動者和符合貸款條件人員組織起來就業或合夥經營的企業。二是提高了小額擔保貸款的貸款額度。對個人的貸款額度由2萬元提高到5萬元,對符合條件按期還款的人員,再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其貸款額度最高可放寬到10萬元。對組織起來就業或合夥經營企業的貸款額度根據其安置的符合貸款條件人員就業人數,可按人均2-5萬元貸款額度累加。三是大幅度拓展了微利貼息項目。對國家原來19種微利貼息項目進行了大幅度擴展,預計80%以上的小額擔保貸款都可以享受貼息政策。四是適當延長了貸款期限。對符合條件的項目貸款,其貸款期限最長由2年延長到3年。五是進一步降低了反擔保條件。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可由黨政機關、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與盈利的國有大中型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及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共同認可的其他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職工用工資提供反擔保。對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組織起來就業或合夥經營的企業,可用固定資産抵押提供反擔保,也可以用債券、存款單等質押提供反擔保。境外就業人員可由境外就業仲介機構用備用金為其提供反擔保。六是下崗失業人員可在全省範圍內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對持有吉林省發放《再就業優惠證》的下崗失業人員,在省內異地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可在當地申請小額擔保貸款。七是加大對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的支持力度。對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要重點給予貸款支持。八是進一步簡化了辦理小額擔保貸款的程序。將申請辦理小額擔保貸款的程序由8道減為4道,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自收到申請資料齊備之日起應分別在1周內給予貸款申請人正式答覆。

    現在,正值大學生畢業求職高峰。我們知道目前社會就業壓力非常大,大學生就業前景也不容樂觀。請問崔廳長,省勞動保障廳將如何採取措施促進大學生就業?

    指導和幫助大學生就業是勞動保障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為此,各地勞動保障部門都從實際出發,採取了相應措施。省人力資源市場是勞動保障廳直屬的職業介紹服務機構,最近就對大學生就業提出了“五免一貸”的服務新舉措。五免包括:一免費求職登記;二免費職業介紹;三免費提供就業信息;四免費進行職業素質測評;五免費進行創業培訓;一貸是對到基層創業的大學生給予小額貸款支持。此外,短期內不能就業的大學畢業生,在6個月後可進行失業登記,並可申請享受低保待遇。同時本科以上學歷者可辦理集體戶口,省人力資源市場就可以提供這項服務。

    我們了解到,國家確定要統一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請您就吉林省貫徹落實情況做些介紹。

    為使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分享社會經濟發展成果,不斷提高生活水平,國務院決定,從2005年起,分三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為此,勞動保障部和財政部下發了文件,其政策要點:一是調整時間,三年的調整分別從2005年、2006年和2007年的7月1日起執行;二是調整水平,分別以上年度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進行調整,各年度的原則要求是,2005年為60%左右,2006年為100%左右,2007年為70%左右;三是調整時要注意向具有高級職稱的退休科技人員和退休早、基本養老金相對偏低的人員等適當傾斜。目前吉林省有關部門正在組織貫徹落實,包括進行調查測算,對具體實施方案進行論證。吉林省實施方案近日將上報國家審核。具體工作安排是,爭取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2005年和200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審批和發放工作,儘早將提高的養老金髮到廣大退休人員手中。

    目前參加失業保險的對象比較多,既有在職職工,也有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民工。請您就享受失業保險的政策作些介紹。

    現階段,具備下列情況之一者不進行失業登記,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一是申報就業人員;二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人員;三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期限內或展期內人員;四是已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失業人員;五是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人員;六是無正當理由三次拒不參加勞動保障及其機構組織的再就業培訓,兩次不接受職業介紹的人員;七是從事其他合法經營活動,有穩定收入的人員。此外,已並軌的靈活就業人員,靈活就業期間不進行失業登記,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靈活就業協議期滿,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和小額貸款政策期滿,且處於失業狀態的已並軌靈活就業人員,再次失業後,按照實際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失業保險待遇。在企業、事業單位和有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從業的靈活就業人員再次失業前3年內,在同一統籌地區短期就業期間,用人單位和個人應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每次就業繳納失業保險費時間不滿1年,但累計滿1年的,應當予以累計,並根據累計後的繳費期限計算其應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企業改制解除勞動關係人員,其企業職工安置方案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失業保險不欠費、解除勞動關係人員處於失業狀態,即應允許進入失業保險程序,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落實失業保險按統籌地區屬地管理。

    另外,按照《吉林省失業保險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並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農民合同制工人,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可向受理本人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公司申請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農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補助標準,參照本人參保地失業人員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用人單位為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計算,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8個月。

    按照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政策,對未參保集體企業已退休人員要按照低保標準發放生活費。請問此項政策的落實情況如何?

    對困難的未參保城鎮集體企業已退休人員按低保標準發放生活費,是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的重要任務之一。對於這項工作,省政府及有關部門很重視,從穩步推進出發,現已在九個市州分別選定了長春市朝陽區、吉林市昌邑區、雙遼市、東遼縣、輝南縣、撫松縣、乾安縣、鎮賚縣、和龍市等九個縣(市、區)進行試點。目前各試點單位的調查、摸底、統計等工作基本結束。近期,省政府還將要出臺《吉林省未參保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費試點工作指導意見》。主要工作安排是待試點單位工作取得一定經驗後,就將在全省範圍內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