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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商務廳發佈酒類消費警示公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15日   來源:海南日報

    12月14日上午,海南省酒業協會接到海口椰島集團海口大曲銷售公司投訴:最近市面上出現一種名為“海口X曲”的酒品,與海口大曲僅一字之差,但包裝卻大同小異,對海口大曲銷售造成衝擊。據了解,日前海南省商務廳和省酒業協會對全省酒類流通市場進行調查,發現市面銷售的酒類中有60%—70%不同程度存在問題,酒類市場讓人憂心。

    高檔洋酒瓶內裝假酒

    一位專門回收洋酒瓶的經營者透露,自己以每個1800元的高價回收法國XO、路易十三等洋酒瓶,然後以每個2400元賣給經銷商,經銷商灌入假酒後可以賣到8800元一瓶。茅臺、五糧液等名酒的空瓶回收也很搶手,包裝不完整的酒瓶賣到每個25元—35元,包裝完整的可賣到每個30元—40元。

    海南省商務廳的調查發現,有的酒樓通過收取高額的專場費或進場費,只讓少量酒類品牌進入酒樓,大搞不正當競爭;有些酒樓先上一瓶真酒,客人再點時就以假冒真;有的經銷商在整箱酒中摻上一兩瓶假酒。

    海南省酒業協會秘書長張似蘭認為,這與目前海南省酒類的市場準入機制不完善有關。由於酒類商品進入市場失控,酒類批發、代理商過多、過濫,酒品批發渠道不明,導致一些“三無”小酒廠的酒品大量涌入市場。其次,經營者依法經營意識淡薄、消費者缺乏自我保護意識等,也助長了酒類市場的混亂。

    消費者不知索要《酒類流通隨附單》

    從5月1日起,海南省酒類批發經營者在銷售除啤酒、保健酒之外的酒類商品時,要開具《酒類流通隨附單》,內容包括生産及售貨單位名稱、地址、備案登記號、聯絡方式,購貨單位名稱、銷售日期等,並加蓋經營者印章。

    記者近日在海口幾家酒樓消費時發現,除非消費者索要《酒類流通隨附單》,沒有一家酒樓主動提供這張酒類“身份證”,或者推脫説《酒類流通隨附單》已用完。而大部分消費者由於不了解,也不主動索取查驗《酒類流通隨附單》。

    海南省商務廳發佈酒類消費警示公告

    元旦、春節是酒類消費高峰期,日前,海南省商務廳向全省發出了酒類消費的警示公告:消費者在購買酒品時,請認清銷售者是否辦理《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證》,並向銷售者索取《酒類流通隨附單》,對不提供《酒類流通隨附單》的,消費者有權拒絕購買,並舉報投訴。舉報電話:65303902、65330249。(記者 高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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