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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出臺政策鼓勵大學生基層就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18日   來源:中國教育報

    對志願到艱苦邊遠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鄉(鎮)及以下單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前産生的利息,先由畢業生本人按期償還,連續工作滿5年後,由政府全額返還給畢業生。這是日前黑龍江省委、省政府出臺的《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實施意見》的政策之一。

    《意見》指出,高校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就業的,戶口可保留在原籍或遷往就業地區;工作3年以上的,流動到省內其他單位不受戶籍限制。此外,還在工資定級、職稱評定方面給予一定照顧。省、市(地)級機關補充公務員,要確定比例不得低於考錄總數1/3的職位用於考錄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為艱苦邊遠地區的鄉鎮下達接收高校畢業生的週轉編制,主要用於考錄在“村村大學生行動計劃”和“三支一扶計劃”中服務兩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對高校畢業生畢業後兩年內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新創辦民營科技企業的,到艱苦邊遠地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新創辦企業的,有關部門將在費用和稅收方面給予一定的照顧。

    黑龍江省還實施“三支一扶計劃”,推進“村村大學生行動計劃”,對參加這兩個計劃的高校畢業生,已被錄取為本科生、研究生的,可保留學籍兩年;對服務兩年以上的報考專升本、研究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報考省屬院校的可在總分中加20分。在企事業單位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尚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進入基地見習和接受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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