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應急辦制定並印發了《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規定,應急預案應明確突發公共事件事前、事發、事中、事後各階段的行動計劃、組織職責、工作機制、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等,並具有針對性、操作性和實用性。
《辦法》規定,北京市應急預案管理遵循“分級分類建設,屬地為主管理,專業指導負責”的原則。應急預案分六類兩級,即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應急保障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社會單元應急預案和大型活動應急預案六類,市級應急預案體系和區(縣)應急預案體系兩級。市應急辦統籌指導北京市應急預案體系的建設工作,各部門、各區縣負責建立和完善本系統、本部門、本地區的應急預案體系。
《辦法》要求,鄉村、社區、學校、企事業等社會單元應結合實際情況,編制各自的應急預案。主辦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的單位,應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結合活動特點及實際情況,編制大型活動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