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走緩流,下水走主流”這一傳統的航行規則,對行駛在長江中游航道的船舶將不再適用。
12月20日從宜昌海事局獲悉,《長江中游分道航行規則(試行)》經交通部海事局批復,將於2007年1月1日9時起執行。屆時,除豐都至宜賓段和三峽大壩與葛洲壩之間航道外,整個長江航道將全部實行分道航行。
據宜昌海事局介紹,出於經濟等方面的考慮,上水行駛時,船舶往往選擇緩流,反之則選擇主流行駛,這使得大船、小船、快速船、慢速船等船舶都同在一航道內行駛,易造成航道擁擠,秩序混亂,從而引發對撞等事故。
另據長江海事局通航處負責人介紹,1996年1月1日,《長江下游分道航行規則》開始執行,長江下游武漢至瀏河口段實行分道航行。2003年,由於三峽大壩蓄水至135米,航道條件改善,三峽大壩至中線航道實行分道航行。2005年10月1日,三峽大壩至豐都段,實行分道航行。(記者 楊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