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9日,合肥市出臺新規定,對於“兩節”期間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工程項目和企業,將一律收取工資支付保障金。
元旦春節期間,是農民工投訴拖欠工資的高峰期。為維護社會穩定、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合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清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維護“兩節”期間社會穩定的通知》。該市從現在起,除了原有的市勞保局和建設管理部門聯合設立的農民工工資清欠窗口外,三縣四區及開發區都必須設立農民工工資投訴辦公室(窗口),及時受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投訴案件;開闢農民工工資勞動爭議快速通道等。市裏還要求,市、縣、區(開發區)聯動執法,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對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要快立、快審、快結,對困難農民工減免相關費用;對投訴較為集中的企業要加強重點監控;對投訴案件較為集中的企業,對每月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控。(記者 劉冰石 通訊員 朱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