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開始,福建省非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不再實行審批制度,而根據不同情況實行核準制或備案制。
根據福建省政府近日頒發的《福建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暫行辦法》、《福建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制管理暫行辦法》,非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政府僅對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從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角度進行核準,其他項目無論規模大小,均改為備案制,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和産品技術方案等均由企業自主決策、自擔風險,並依法辦理環境保護、土地利用、資源使用、安全生産、城市規劃等許可手續和減免稅確認手續。
同時,福建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目錄按照減政放權、促進縣域經濟發展、推動産業集聚等原則,規定了省、市、縣、區各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在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方面的權限劃分,明確了各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的職責。
有關人士稱,這將有利於深化福建省投資體制的改革,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確立企業在投資活動中的主體地位。(記者 江寶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