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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速公路營運客車須配置和使用安全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0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福州1月9日專電(記者 項開來)記者從福建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了解到,從2007年起,福建省上高速公路營運的客車須配置和使用安全帶。

    福建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發文規定,凡從事旅客運輸經營的臥鋪客車、2007年1月1日以後上牌且車長大於6米的高一級以上(含高一級)客車應全部配置和使用汽車安全帶。另外,對申請高速公路經營班線(高速公路里程在200公里以上或高速公路里程佔總里程70%以上)的新增或更新客車(含中級客車),要求在出廠時配置好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汽車安全帶。

    文件同時要求,客運企業的駕乘人員要在運輸旅途中負責提醒、檢查並指導乘客使用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