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1月18日專電(記者 姜濤)面對近期公眾對金融理財産品的熱捧,金融機構的理財專家表示,個人投資者應對理財産品的收益和風險關係建立更為理性的認識,尤其需要關注理財産品的結構、資金投向和理財産品的流動性。
南京商業銀行理財部的專家表示,投資者在選擇一款理財産品時,一定要詳細了解該産品結構和資金投向。一般來説,在理財産品的宣傳材料或認購協議中會對理財産品做一個介紹,其中包括産品的結構、投資範圍、風險提示條款等。投資者應仔細閱讀相關的文字説明,針對自身的投資習慣和風險承受能力來選擇適合的産品。對於以短期融資券為配置重點的固定收益類人民幣理財産品,投資者不能一味地追求高收益,而是應該了解短期融資券的信用等級,尋找風險與收益匹配度較好的産品。
其次,投資者應關注理財産品的流動性。投資者選擇理財産品,需要從盈利性、安全性、流動性三個方面加以綜合考慮,流動性不足是人民幣理財産品一直以來存在的缺憾,最初的人民幣理財産品投資期限一般在一年到三年之間,而且銀行幾乎都會在協議書中附帶一條“不得提前支取”的條款,這就存在一個問題,即在投資期限內投資者需要承擔利率上升的風險。
目前新發行的産品期限已經大大縮短,一般是一個月到三個月之間,最長期限為一年,而且部分人民幣理財産品已經允許提前贖回,有的甚至承諾産品發行後每個月都有一次贖回機會,流動性已有所增加。
如果是浮動收益類結構型人民幣理財産品,由於收益結構相對複雜,投資者要了解産品的收益結構,至少對可能出現的結果有一個心理預期。同時,由於此類産品的最高收益率並不代表所能獲得的真實收益率,投資者需要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選擇。
目前,人民幣理財産品的推陳出新,對投資者來説是一種非常好的理財選擇,至少在最低收益或者保本的承諾下,存在獲取高收益的某種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