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1月18日專電(記者 周立權)2007年吉林省農村低保的補差標准將大幅度提高,在原有年人均240元的基礎上,將提升至360元。
在18日舉行的吉林省城鄉社會救助政策發佈會上,吉林省民政廳副廳長張晶介紹,吉林省的農村低保制度是2004年建立的,補差標準去年已達到年人均240元,今年將達到360元。
張晶説,吉林省今年還要對重病、重殘、一戶多殘、孤兒、孤老等特困低保家庭,採取全額發放低保金或適當上浮保障標準的辦法給予重點傾斜,並建立臨時救助制度,每年在“兩節”期間,對分類施保對象、低保邊緣人群給予適當救助。同時,建立動態管理機制,鼓勵有勞動能力的農村低保對象自食其力,確保農村低保對象應保盡保、應退盡退,使農村低保制度能夠惠及更多的困難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