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交通廳聯合發出通知,轉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部關於2007年春運期間旅客運輸票價不再上浮的通知》,文件明確規定2007年春運湖南省公路旅客運輸票價不上浮。
通知要求各市州物價局、交通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部關於2007年春運期間旅客運輸票價不再上浮的通知》,並就加強湖南省2007年春運期間公路客運價格管理的有關問題提出明確要求。通知強調:今年春運期間,湖南省公路客運票價按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交通廳湘價重(2003)165號文件規定的基準運價執行,不再加成。要堅決取消票外亂收費,除車輛通行費按規定收取外,發售給旅客的車票不得加收諸如空調、茶座費等其他任何費用。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必須堅持旅客自願購買的原則並單設窗口辦理,不得以旅客未聲明不購買保險票為由,在售票時搭售和強制收取保險費。通知要求各地要認真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各級物價、交通部門要加強客運行業的價格管理,督促承運單位和車主搞好旅客運輸的明碼標價工作。除各車站應在售票大廳對外公佈公路客運班線票價外,各客運車輛必須在車廂內醒目位置懸挂或張貼經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審核的本線路票價梯形表。在農村無車站只有途中停靠起訖點的地方,道路運管機構除要督促客運車輛按規定在車內懸挂或張貼票價梯形表外,還應負責組織落實承運單位或車主製作票價公示牌,在車輛停靠訖點統一對外公示各班線票價。
通知強調,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和交通部門,春運期間要加強對客運價格的監測,對違反規定亂漲價亂收費的行為,價格檢查機構要依法嚴肅查處和糾正,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記者 陶海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