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10件實事是:
1.提高城鄉低保對象生活保障標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月保障標準由156元增加到176元,城區鄉鎮居民低保標準由125元提高到140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年補差標準由180元增加到240元。
2.組織開展全民創業,切實擴大就業和再就業,年內開發城鎮就業崗位10萬個,新增就業7.5萬人,轉移農村富餘勞動力49萬人。按省裏新標準要求,基本實現無“零就業家庭”。
3.全面實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五縣(市)農民參合率提高到80%以上,四城區農民參合率達到70%。
4.按照“拆得了、遷得回、住得起、管得好”的目標,改造西山、哈達灣等重點棚戶區,完成拆遷面積140萬平方米,開工建設150萬平方米,竣工70萬平方米,當年回遷安置率達到50%以上,跨年回遷安置率達到100%。
5.搞好廉租房建設,年內以補貼方式安排1000戶。
6.明確現有25個棄管小區、425棟棄管樓的管理主體,落實好物業管理。
7.改造高新區、江南商廈等10座區域供水泵站,提高穩定供水能力;抓好東關、源源電廠擴能改造,新建供熱管網10公里、供熱站60座,新增集中供熱面積100萬平方米。
8.新增天然氣用戶1萬戶,解決遺留問題1萬戶。
9.取締分散供熱小鍋爐45座,479座經營性小鍋爐實現達標排放。
10.完成17個沿江污水吐口截流,城市污水截流量達到85%。
其中,提高城鄉低保對象生活保障標準一項已經落實,新標準已經從1月1日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