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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産業部:提高警惕 謹防陷入SP企業消費陷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08日   來源:信息産業部
  近期,部分SP企業利用QQ、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途徑,誘騙用戶使用SP業務的問題比較突出。為保護廣大電信用戶的合法權益,信息産業部在加大對違規SP企業查處力度的基礎上,向廣大電信用戶發出消費提醒,請大家提高警惕,謹防陷入SP企業設下的消費陷阱。
 
  一、部分SP企業喬裝成QQ好友發送消息,誘騙用戶撥打移動語音信息服務業務(如:12590**,10159**等),且不明示資費,騙取信息費。典型誘騙內容如下:
 
  1、好久沒聯絡了,有些事也不知道怎麼和你説,我在電話裏留了言,拿移動電話打590**(記得在號碼前加撥12呀)自己聽吧,免費的哦,我先下了,聽完了給我留個言吧。
 
  2、新年快樂~ 祝你在新的一年裏:l帆風順、2龍騰飛、5福臨門、幸福長9!我剛剛給你點了一曲好聽的歌,你用手機播前面四句話中的四個數字加上0**就可以聽了,後面還有我的留言呢。^_^!聽完了也點一曲給我聽啊!呵呵~我下了,拜拜~!
 
  3、最近過得如何呀?又快過年了,我幫你點了一曲好聽的歌,你用手機撥:125再加90**就可以聽了。後面還有我的留言錄音。^_^!記得去聽,別浪費我一番心意哦! 希望你的日子過得開開心心:)呵呵~我下了。88
 
  需要提醒的是:移動語音服務類業務採取“本地接入費+信息費”的疊加收費方式,用戶撥打12590**,10159**,168**時,除需支付信息費,還需支付本地接入費。
 
  二、部分SP企業通過互聯網宣傳鈴聲下載類業務,僅告知用戶發送方式及每條短信的信息費標準,而未清楚告知用戶完整下載一首鈴聲所需的信息費總額,誘騙用戶消費。典型案例如下:
 
  用戶通過互聯網下載鈴聲時,在輸入完手機號碼後,收到一個信息提示:“發送M到****下載鈴聲,資費為每條2元。”用戶以為發送信息後就會得到所需鈴聲,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用戶回復信息後,又會收到SP下發的新信息,讓你回復選擇,諸如:
 
  1、請回復(如M1)選擇您使用的手機品牌,M1:諾基亞,M2:摩托羅拉,M3:索愛,M4:三星,M5:通用類。
 
  2、請回復(如M1)選擇您手機的型號,M1:P系列,M2:E系列,M3:X系列,M4:D系列,M5:通用型號。
 
  3、您目前手機支持以下幾種鈴聲的格式,請回復M1或M2選擇,M1:下載原聲原唱,M2:下載和弦鈴聲。
 
  4、請回復選擇,M1:AMR格式,M2:WAV格式,M3:MP3格式,M4:任意格式。
 
  5、請回復M1或M2選擇您需要的鈴聲類型,M1:高潮版,M2:完整版,M3:超長版。
 
  6、請回復M1或M2選擇鈴聲下載存放的位置,M1:直接下載到手機上,M2:我的收藏夾。
  
  ......
 
  需要注意的是:用戶每回復一條信息都要被收取信息費,如果用戶中途不再發送回復信息,就屬於主動退出,SP也不會給用戶提供任何鈴聲。SP企業僅告知了用戶每條短信的信息費,而未清楚告知用戶完整下載一首鈴聲所需的信息費總額。
 
  三、部分SP企業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推出的短信互動類業務(如有獎競猜、有獎答題等),僅明示發送每條短信的信息費標準,而未告知用戶完整參與一次所需的信息費總額。典型案例如下:
 
  部分SP企業通過上述媒體推出的短信互動類業務,要求用戶進行答題,連續答對10題或者答題積分累計到一定分數後才能獲得抽獎機會,用戶發送一條短信根本無法參與成功,往往需要多次發送短信才能完成,但每回復一條信息都要被收取信息費。部分SP企業在業務宣傳時,僅告知了用戶每條短信的信息費,而未告知用戶完整參與一次所需的信息費總額。
 
  信息産業部在《關於規範移動信息服務業務資費和收費行為的通知》(信部清[2006]574號)中明確規定:“對於需通過用戶多次參與或互動才能完成的移動信息服務業務(如有獎競猜、有獎問答等),電信企業應在業務宣傳時標示出用戶一次成功參與該項業務所需的信息費總額。”值此新春佳節到來前夕,信息産業部再次發出消費提醒,請廣大電信用戶在使用上述業務時一定要注意使用方法和資費提示,如發現SP業務存在類似消費陷阱的,請注意保留相關證據,並及時向相關基礎電信企業和政府監管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