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8日電(記者姜雪麗)國家質檢總局18日發佈的食醋産品專項抽查結果顯示,兩成多食醋産品質量不合格,産品抽樣合格率為76.8%。
春節前夕,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對部分“年貨”食品進行了國家監督專項抽查。其中,食醋産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吉林、黑龍江、遼寧、山西等14個省份226家企業生産的289種産品。
本次抽查對食醋的衛生和理化指標感官、總酸、游離礦酸、不揮發酸、可溶性無鹽固形物、總砷、鉛、黃曲霉毒素B1、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致病菌(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志賀氏菌)、苯甲酸、山梨酸、標簽等項目進行了檢驗,其中總砷、鉛、黃曲霉毒素B1、大腸菌群、致病菌項目經檢驗全部合格。
抽查結果表明,一是前幾年反映較為突出的食醋中防腐劑、菌落總數等指標的單項符合率大幅度提高。二是大型食醋生産企業的産品在市場上佔主導地位,在産量和銷售量增加的同時,産品的抽樣合格率保持穩定,本次抽查中大型食醋生産企業的産品抽樣合格率為91.9%。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有:個別産品苯甲酸超標;個別産品菌落總數超標;部分産品總酸和不揮發酸含量不合格。其他的質量問題包括:部分産品可溶性無鹽固形物含量低。此外,個別産品檢出游離礦酸,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食醋中不得檢出游離礦酸。還有部分産品標簽標注不規範。
抽查中質量較差的産品有吉林德惠萬家利工業有限公司松花江醬油廠生産的惠佳老醋、安徽潁上縣三橋醬醋廠生産的鎮紅香醋、河北保定聖海食品廠生産的聖海陳醋、天津市靜海縣天源調料廠生産的獨流陳醋、福建福安市連豐食品釀造廠生産的創豐牌糯米白醋王、河北清苑縣高鵬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冀鵬陳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