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2月28日專電(記者 徐旭忠)近日,重慶市物價局公佈今年以來審批的經濟適用房銷售價格,其中最低的每平方米2162元,最高的每平方米2660元。
2007年,重慶市首批審核通過了5個經濟適用房樓盤,它們分別是:渝中區大黃路的“吉安園一區”、渝北區冉家壩的“北城·新城小居”、渝北區冉家壩的“蘭天閣”、江北區石馬河街道的“新城·馨苑”、九龍坡區中梁山玉清寺彭家大田的“田野·玉竹小區”。這些經濟適用房的土地性質均屬劃撥土地。
重慶市建委負責人介紹,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實行申請、審查和公示制度。購買經濟適用房主要包括以下人群:無房或現人均住房建面未達到本市人均住房建面60%的本市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未達到市統計局公佈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的;人均年收入未達到上述標準的進城務工農村家庭及外地來渝常駐人員;駐渝部隊和人武部、預備役部隊等符合購房條件的人員。
重慶市物價部門強調,擅自將經濟適用房改作商品房銷售的,除責令退還政策優惠資金外,還將受到經濟處罰。對經濟適用房的成交價格、購買對象、面積和開發建設單位的利潤進行了限制。經濟適用房的銷售價格,可根據樓層、朝向因素上下浮動,但上浮幅度最高不能超過5%-10%,下浮幅度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