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瀋陽3月1日電(記者楊成軍)任何單位和個人從1日起均有權舉報遼寧省內存在的極易釀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隱患,並將得到政府獎勵。省內所有企業也被強制要求經常性地排查隱患,同時按程序進行上報和治理,一旦出現瞞報、延報和謊報等情況,將被政府嚴懲。
3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遼寧省重特大生産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做出了上述規定。這是遼寧省首次以政府規章的形式規範企業生産安全管理,改變了政府自上而下、一過性排查的傳統監管模式。
遼寧省安監局安全生産協調處負責人透露,遼寧省有關部門在2005年曾對全省工礦企業進行了全面的排查,確定重特大事故隱患80多項,目前仍有30多處隱患尚未根除。加上近年來全省重化工業發展迅猛,政府監管壓力與日俱增。隨著此次政府新規的出臺,明確界定了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的責任主體及相關程序。
另據了解,今後凡是未排查自身隱患、對隱患瞞報、延報和謊報以及未對隱患及時治理和檢驗的生産經營單位,將被處以1萬元至3萬元的罰款。對舉報有功人員的具體獎勵辦法將隨後出臺。